準確穩妥運用“四種形態”
2020-05-15 17:39:37
準確穩妥運用“四種形態”
作為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專責機關,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牢牢抓住監督這個基本職責、第一職責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漸,準確穩妥運用“四種形態”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。要充分運用第一種形態。堅持從小事問起、小處管起,綜合運用約談提醒、談話函詢、批評教育等多種形式,早發現、早提醒、早處置,做到關口前移、防微杜漸,強化常態化、近距離、可視化日常監督,幫助教育黨員干部少犯錯誤或者及時糾正錯誤。要果斷用好第四種形態。對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,執迷不悟、拒絕挽救、負隅頑抗的依紀依法嚴肅懲處,保持高壓態勢,持續釋放把“嚴”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的強烈信號,使前三種形態也增強威懾力和影響力。要精確把握好適用“四種形態”的不同條件和工作標準,實現規、紀、法的有機貫通。堅持實事求是、依規依紀依法,綜合考量行為性質、情節、后果、時間節點、認錯悔錯及配合審查調查的態度等因素,分類施策,堅決防止事實和性質認定不準、政策法規適用不當、執紀執法尺度不一、處理畸輕畸重等問題。
(來源:中國紀檢監察報)